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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22/12/23  发布者: 原创  浏览量: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聚焦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散煤治理等当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
二、主要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约束性指标。
(二)努力争取性指标。全省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降到3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降到1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力争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其中太原市、临汾市要退出后10位,阳泉市、运城市要退出后20位,其他城市排名进一步前移;朔州市、吕梁市要力争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各设区市年度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另行分解。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体量,为转型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2.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持续推进城市(含县城)建成区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3.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已备案“上大关小”大型焦化项目建设,加速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2022年关停退出本年度建成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置换的4.3米焦炉,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退出4.3米焦炉。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4.加快推进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5.实施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
6.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出台山西省耐火材料、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铸造、石灰、砖瓦、煤化工、无机化工、化肥、有色等行业综合治理,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以及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
7.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
(三)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严格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9.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以平原地区、川区谷地散煤清零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10.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四)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11.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货物运输方式,煤炭、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无法实施铁路运输的短距离运输及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物料转运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包括氢能、甲醇车辆),出省煤炭、焦炭原则上采用铁路运输。
12.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
(五)深入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治理
13.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
14.实施降尘监测考核。每月通报市县降尘量监测结果,平均降尘量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的市县要组织开展降尘专项整治。
四、攻坚行动
(一)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5.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要足额填充符合要求的活性炭,每年5月底前完成一轮活性炭更换,废活性炭要按规范及时转移处置。5-9月,针对上述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巡查执法专项行动。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材、电子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出台山西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6.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加强臭氧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探索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机制。5-9月每日10-16时,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错时生产、错时作业;禁止户外涂装作业和城市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时加油。
(二)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7.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18.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9.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
20.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21.优化柴油货车通行线路。
(四)持续开展散煤清零攻坚行动
22.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重大工程。聚焦中部城市群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清徐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吕梁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等散煤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散煤清零重大工程,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区域散煤基本清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2022-2023年水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http://www.p-iot.com/uploadfile/2022/1223/202212230130123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