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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Regulations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汇总
发布时间: 2022/12/05  发布者: 原创  浏览量:

印刷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及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是PM2.5 和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印刷生产过程所使用的油墨、胶粘剂、涂料、润版液、光油、稀释剂、清洗剂等均是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需要纳入VOCs管控,因而国家及各省市高度重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污染监管。

有组织VOCs排放限值

      各地印刷行业企业有组织VOCs排放限值汇总对比如下:

 

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

      各地印刷行业企业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汇总对比如下:

 

       由上表可见,各地印刷业行业排放标准对苯的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均为 0.1 mg/m。生态环境部《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限值要求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37822-2019)的排放限值要求,为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限值要求为 10.0mg/m,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要求为 30.0mg/m,而江苏、天津、河南对限值要求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