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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5/23  发布者: 原创  浏览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

2022年0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总体思路
 
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需从PM2.5治理转为PM2.5和O3协同控制,污染物减排从以SO2和NOX减排为主转为VOCs和NOX减排,从狠抓末端治理转为源头控制为主的道路。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三大”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和臭氧污染攻坚战,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提升污染源排放清单、大气环境监测、精细化管理、污染源监控等“四大能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限烧管控工程、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等“六大工程”,确保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总体目标
 
(一) 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 微克/立方米;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二)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25年,全区NOX 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1.44 万吨,VOCs 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0.87万吨。广西“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


重点任务
 
(一)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
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依法查处;二是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对达不到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三是深入研究钢铁、有色、火力发电、建材、制糖、石化、造纸等资源消耗大、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四是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重点针对精细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砖瓦、机械喷漆加工等企业集群和园区进行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

(二)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一是实施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深度开发和加快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二是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三是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消费替代,加快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的推广应用。

(三)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运输清洁高效提升
一是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二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三是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加快老旧车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并进行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积极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四是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进西江干线、北部湾港口码头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管控工作试点开展区域精细化源解析,试行建立港口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增强面源污染环境状态监测能力。2025年,建成港口空气质量监测网格站点,实现对船舶进行遥感监测。五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六是加强油品监督管理。

(四)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切实降低VOCs和NOX排放水平
一是实施VOCs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南宁、柳州、玉林等市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 工业涂装等行业 VOCs 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北海、钦州、百色等市石油和化工等行业VOCs 综合治理。
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强化油气回收治理。对年销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试点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是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四是推进大气氨(NH3)排放治理。

(五) 深化系统治污,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二是加强秸秆禁烧限烧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积极探索限烧区有组织科学焚烧管理;三是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四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五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推动氟化工行业含氢氯氟烃生产线逐步淘汰或改造,开展ODS及HFCs试点监测。

(六)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一是组织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声环境质量管理;二是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善噪声监测体系。

(七)  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
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O3污染凸显城市为重点区域,以4-9月为重点时段,着力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三是着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八) 推进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二是建立移动源环保达标排放监管制度;三是强化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四是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五是推进排放清单编制业务化;六是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在O3污染凸显城市开展VOCs组分监测;建立工业园区和集群企业VOCs组分管理台账,结合走航监测、工业园区和集群周边微站监测,精准识别特征物质;各地级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初步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温室气体、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监测体系;七是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八是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涉 VOCs 和 NOx 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 VOCs、NOx 排放量的70%,逐步实现对所有工业污染源的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家联网;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